近期,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等17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无废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2023年,武汉市、黄石市、宜昌市和襄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印发实施方案,有序启动“无废城市”建设。
其中主要任务就包括:
(一)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针对此类问题的解决可采用我司专业定制的建筑装修垃圾的处置方案,通过破碎、筛分、输送设备的相互配合,可以将建筑、装修垃圾中的杂物进行分选,剩余的砖瓦石块等做成建筑骨料进行再生利用。
(二)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处置能力。以大件垃圾和废旧纺织物等为例,可以建设大件垃圾资源化和废旧纺织资源化处置生产线,将大件垃圾中的废纺织物混合废旧塑料、织物等一块做成替代燃料进行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