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推动农村生物质资源利用,引导企业有序布局生物质发电项目。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的通知》,公布了40个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60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四五”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全面提升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水平。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城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
5、国务院《“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快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6、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废旧物资分拣中心规范建设,专业型分拣中心要强化分选、剪切、破碎、清洗、打包、存储等处置功能;引导回收企业按照下游再生原料、再生产品相关标准要求,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环节预处理能力。
7、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组织开展60个左右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
8、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领域,引导操作简单、维修便捷的小型农村垃圾处理装备研发;在生活垃圾处理领域,推广陈腐垃圾筛分分选成套装备;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专业化创新优势,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9、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强化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10、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
1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中《水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制指南》:推广大比例替代燃料技术,利用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和生物质燃料等替代煤炭,减少化石燃料的消耗量,提高水泥窑协同处置生产线比例。
12、农业农村部《推进生态农场建设的指导意见》:鼓励以生态农场为主体,推广应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废旧地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
13、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2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推动公共机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塑料、纺织品、玻璃等可回收物收集利用。
1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加强村庄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支持秸秆综合利用。
15、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健全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6、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加强农村生产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